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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
文件类型 | 规划计划 | 标签 | 碳足迹 碳足迹服务体系 碳足迹标识 |
内容要点 | 到2025年,出台若干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力争完成400个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电池、光伏、钢铁等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初步搭建,省级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启动运行,产品碳足迹标识工作体系初步建立。 到2030年,全省产品碳足迹管理标准体系基本完善, 电池、光伏、钢铁等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得到广泛推行,完成1000个左右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一批覆盖范围广、数据质量高、国际影响力强的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基本建成,市场主导、多方协同、高效服务的碳足迹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碳足迹标识在生产、消费、贸易、金融等领域应用广泛,碳足迹国内外采信互认机制不断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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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到2025年,出台若干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力争完成400个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电池、光伏、钢铁等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初步搭建,省级产品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启动运行,产品碳足迹标识工作体系初步建立。 |
发布日期:2024-02-28 来源: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发改资环发〔2024〕219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交通运输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529号),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有效提升我省产业绿色低碳竞争力,我们研究制定了《江苏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