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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4-06-13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电力需求 电力负荷 可再生能源消纳 |
内容要点 |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提到,需求响应参与主体包括电力用户、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等。将市场化的需求响应作为负荷管理的前置手段和柔性措施,形成最大用电负荷5%以上的需求响应能力,引导各类主体参与需求响应主动移峰填谷,减小峰谷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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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文件明确,需求响应实施补贴标准。其中0.5-2小时(含2小时)的,度电补贴最高,为4.8元/kWh。0.5小时以下的实时需求响应,既有度电补贴3元/kWh又有容量补贴10元/kW。 削峰需求响应一次调控时长在4小时以上的,按照可调节负荷(元/千瓦)给予补贴,可调节负荷补贴最高限价15元/千瓦,具体通过竞价形成。 对于实时需求响应的快上快下,迎峰度夏(冬)前配合完成可调负荷储备容量校核。对校核达标的用户,给予迎峰度夏(冬)期间“容量+度电”两部制补贴,并实施考核。其中:可 调节负荷度电补贴标准最高限价3元/千瓦时,具体通过竞价形成,容量补贴标准为10元/千瓦。 填谷需求响应,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执行可再生能源消纳补贴。结合全省可再生能源出力和消纳情况,在每年的节假日期间,根据需求启动填谷需求响应。约定需求响应谷时段可再生能源消纳度电补贴标准为0.6元/千瓦时。 |
发布日期:2024-06-13 来源: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苏发改规发〔2024〕2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根据《电力负荷管理办法(2023年版)》《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等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能、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流程、优化执行标准,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省能源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迎峰度夏能源电力保供会议精神,现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