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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山西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24-01-04 |
文件类型 | 标准定额 | 标签 | 电力输送 电力供应 电力交易 |
内容要点 | 一是山西能源监管办将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中长期电力交易规则修订工作,要求市场运营机构、电网企业和有关电力企业要积极提出修订意见。二是增强省内合同签订灵活性。组织好年度、多月双边协商、集中竞价交易,发挥中长期交易“压舱石”作用。三是尽快开展跨省跨区送电协议的调整签订,充分发挥电力中长期稳定电力、电量总体平衡的作用。四是加强非计划停运机组管理,加大“双细则”考核力度,火电机组非计划停运考核,按考核基数的二倍执行,不予免考。五是二次调频辅助服务费用改由按照发用两侧1:1比例进行分摊,发电侧两个细则考核费用优先冲抵发电侧分摊二次调频辅助服务费用。六是明确用户同时参与有序用电和电力响应交易时,正常负荷减去有序用电压减负荷作为基荷,与实际响应调节后实际负荷差值对应电量计算响应交易收入。七是严格自备电厂管理。在电网启动有序用电或需求侧响应期间,原来反送电网或从未电网购电的,不得从电网购电;原来从电网购电的,不得超过自备机组正常启动时历史下网最小电力值。八是有效发挥紧急状态下跨省跨区支援作用,规范开展日前、日内应急调度,兜底保障电力电量平衡。九是强化电力市场监管,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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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24-01-04 来源:山西能源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