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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山东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10-11-15 |
文件类型 | 标准定额 | 标签 | 山东电力 电网运行 冬季供电 |
内容要点 | 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鲁政发[2010]77号文件和电监会、省政府冬季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针对电力冬季安全生产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积极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反事故、反违章活动和安全生产第四次集中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促进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维护全省电力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杜绝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保证冬季电力安全生产和电力、热力可靠供应,全面完成全年“三杜绝、三防止、一维护”目标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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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检查国务院23号文件、省政府77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和电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开展情况 |
发布日期:2010-11-15 来源:山东能源监管办
山 东 电 监 办 文 件 |
鲁电监安全〔2010〕115号 |
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电力行业冬季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电监会、省政府冬季电力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全省电力安全基层基础年第四次集中行动,做好电力迎峰度冬安全生产和隐患治理工作,确保电网稳定运行和冬季供电、供暖安全可靠,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冬季电力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鲁政发[2010]77号文件和电监会、省政府冬季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针对电力冬季安全生产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积极开展安全大检查和反事故、反违章活动和安全生产第四次集中行动,全面、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促进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维护全省电力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杜绝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保证冬季电力安全生产和电力、热力可靠供应,全面完成全年“三杜绝、三防止、一维护”目标任务。 二、检查重点: (一)电网及供电环节: 1、检查国务院23号文件、省政府77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和电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开展情况。 2、检查发用电平衡及调度运行方式安排、优化调度措施情况; 3、检查电网薄弱环节分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情况; 4、检查运行管理、检修维护、设备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5、检查输电线路防覆冰、防倒杆断线、防污闪等保障措施情况; 6、检查冬季“四防”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7、检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二)发电环节: 1、检查国务院23号文件、省政府77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和电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开展情况。 2、检查并网安全运行及并网安全性评价计划落实情况; 3、检查运行管理、检修维护、设备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4、检查电煤采购、贮存工作及相关保障措施情况; 5、检查冬季“四防”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6、检查迎峰度冬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和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7、检查供热设施安全运行和供热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8、检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三)电力施工环节: 1、检查国务院23号文件、省政府77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和电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开展情况; 2、检查2010年全省电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现场检查和电力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现场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检查电力工程建设项目业主、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运转情况; 4、检查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和施工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检查建设项目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6、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冬季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7、检查施工外包队伍管理和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三、实施步骤: 本次安全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从11月16日到11月25日,各电力企业要制定专门方案,对发、供电、电力施工各环节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在认真做好自查的基础上,于11月25日前形成自查整改报告,以书面和电子文档报山东电监办。 (二)抽查阶段: 根据各企业自查情况,从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山东电监办组织有关专家,对有关电网、发供电企业和电力施工工地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阶段: 12月30日前,山东电监办总结检查工作情况,向有关电力企业通报本次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并形成检查报告报电监会和省政府。 四、检查要求: (一)要深刻领会国家、省关于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把冬季安全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群众,逐级落实责任,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电力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以查管理到位、查规章制度执行、查隐患整改为主,编制操作性强、标准具体明确的检查方案和检查细则,认真组织自查。要把冬季安全大检查活动与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省政府77号文件和安全基层基础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狠抓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检查过程中,要针对工程施工、生产检修、运行操作、施工调试、农电作业等违章现象高发环节和岗位,全面开展“反违章”活动,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遏制违章现象频发的势头,杜绝在冬季施工、检修期间发生违章导致的人身伤害和电网、设备事故。 (四)要形成检查工作的闭环管理,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凡查出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在电网允许、措施周全的情况下,立即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措施,制订整改计划,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监控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联系人: 缪 童 电 话: 0531-67807867 传 真: 0531-67800756 邮 箱: miaotong@serc.gov.cn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