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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0-12-21 |
文件类型 | 规划计划 | 标签 | 燃料电池催化剂 燃料电池 燃料电池增压器 |
内容要点 | 自2021 年1月1日起对 883 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 在这883项商品中,5项涉及燃料电池领域。即:“以贵金属及其化合物为活性物的载体催化剂”(降为4);“离子交换膜”(降为5);“燃料电池增压器”(降为5);“燃料电池循环泵”(降为2);“燃料电池用碳电极片”(降为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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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自2021 年1月1日起对 883 项商品(不含关税配额商品)实施进口暂定税率。 |
发布日期:2020-12-2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
税委会〔2020〕33号
海关总署:
为支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进行调整,现将《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印送你署,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2021年关税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