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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贵港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燃气企业 天然气资源 清洁能源 |
内容要点 | 进一步健全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加大燃气企业招商引进力度,让企业获得自主选择气源方和输气方的权利,形成良性竞争,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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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6-28 来源:贵港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产业园区管委会(贵港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港市2024年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港市2024年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围绕服务自治区“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宏伟蓝图,以促经济优服务为导向,紧扣市委产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行动,将营商环境融入抓项目、兴产业、促招商全过程,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实现营商环境更快速度、更低成本、更优服务、更全保障、更亲关系“五个更”的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打造“产业+营商”服务品牌
(一)构建审批提速场景,打造投资活跃的招商环境。
规范出台招商引资政策,不突破自身承载能力、财力条件,不超越本级事权许诺优惠政策,出台招商引资政策前,必须经公平竞争审查,明确奖补兑现审查等细节。持续开展梳理并兑现招商引资承诺工作。优化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流程,通过“情景式”审批流程图,为每个项目“量身定制”用地预审、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全建设周期专属业务审批清单,在项目审批中开设绿色通道,通过提前辅导、承诺审批,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对新落地的招商引资项目,提前预装用水用电用气服务,企业在办理工程项目规划许可阶段,可同步推送水电气信息至供应企业,实现相关前期配套设施提前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贵港高新区管委会,市投资促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贵港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构建要素保障场景,打造服务优质的经营环境。
强化企业招工用工服务,建立用工保障政企联系对接制度和企业缺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就业暖心·桂在行动”“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聚焦重点领域、支柱企业发展需要,更加精准、更大力度引进紧缺人才。加强“桂惠通”“桂信融”“信易贷”等金融平台的数据共享和综合运用服务,引导银行机构对民营和小微信贷投放薄弱的地区和环节加大投放力度,2024年底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较2023年有所增长,绿色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加10%。加强用地保障,出台《贵港市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到2024年底,我市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产业园区新增工业项目用地按“标准地”供应比例不低于70%。〔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贵港市分行,贵港金融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构建政策直达场景,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动态更新各类惠企惠民政策,扩大“免申即办”覆盖面,大力提升政策汇聚、兑现数量,通过优化政策兑付流程,实现政策申报材料“零提交”、政府“零审批”、申请“秒兑现”。持续推进政务信息系统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坚持问需于企、倾听诉求,深入了解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找准靶点,及时修订惠企政策,让企业享受更多政策红利。加强对惠企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惠企政策知晓度和解读能力,各涉企职能部门会同各类商会协会,积极面向各类企业开展热点政策专题解读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贵港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构建综合监管场景,打造科学规范的法治环境。
持续推动市场监管精准高效,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更新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细则,及时更新执法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库,制定抽查方案和计划,依法依规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检查。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不得超权限超时限扣押、冻结各类资产,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收费项目,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对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职务侵占等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推行“调解+司法确认”“调解+仲裁”等快捷办案模式,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促进社会平和、市场安全。建立健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研究出台房地产企业破产识别办法,妥善运用破产重整、和解、清算程序,审慎审理房地产企业破产案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市中级法院、检察院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构建通关便利场景,打造循环畅通的开放环境。
提升跨境贸易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贵港口岸边检站查验楼建设,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加强贸易“单一窗口”的整合和运用,推动贸易手续的集中办理和信息共享。持续推进“船边直提”“抵港直装”工作,优化公开调货、移位、卸装等物流作业时限及流程。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外籍员工停居留政策,提升外籍人员来华停居留、投资创业、经贸活动便利化水平。提高制造业、新能源等重要领域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用好中央、自治区等各项稳外贸政策措施,推动外贸企业数量比上年增长不低于5%。持续优化支付便利,精准对接外籍来贵人员的支付服务需求,探索打造一批外籍来贵人员支付便利性场景。〔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贵港海关,中国人民银行贵港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贵港金融监管分局,贵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构建县域产业场景,打造普惠创新的特色环境。
根据市委实施产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行动的决定,结合各县(市、区)资源禀赋、发展特点、产业基础等条件,加强统筹,分类施策,有针对性地开展支持县域产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工作举措,重点对化工、纺织服装、电动车、木业、羽绒羽毛、设施农业等产业,从招商引资、用工、土地、金融、生产经营、贸易出口等方面提供特色营商环境服务,闯出县域产业特色营商的新路子。〔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开展破除产业发展制约瓶颈五大专项行动
(一)开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广西电力中长期市场交易工作要求,积极推动企业参与低谷消纳交易。进一步健全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天然气大用户市场化改革,加大燃气企业招商引进力度,让企业获得自主选择气源方和输气方的权利,形成良性竞争,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动态调整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组织开展涉企收费情况、口岸收费、行业协会商业收费等方面的清理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贵港金融监管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贵港海关,贵港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深入开展“新官不理旧账”专项治理行动。按照“防新增、减旧账”原则,继续梳理各类“回款难”和政策兑现难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到期债务偿付确实存在困难的,争取协商通过展期、借新还旧、部分清偿等方式予以接续。多渠道筹措落实还款资金来源,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加快项目资金审批进度,确保拖欠项目应付尽付。对进入司法程序的拖欠项目,在法律范围内,协调司法部门在案件排档和审理期限等有关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加快案件审结工作力度,确保涉诉项目快审快结。〔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市中级法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持续开展政务服务提升专项行动。推出更多便利化改革,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超90%,政务服务事项无差别综合受理率达到100%。开设帮办代办专区,实现“线上人工帮办”,线上线下“帮办代办”。提供“预约+周末办”“预约+早晚弹性办”“预约+午间不间断办”等延时服务,打造24小时不打烊“无人窗口”。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智能交互、办问协同、全程互动的线上“征纳互动”服务,全市平均人工互动成功率达到90%以上,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深入开展“一企一照一码”工作,探索变更登记“一键通”改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贵港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市其他政务服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破除隐性壁垒专项行动。开展特许经营类合同自查工作,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全面落实。加强民生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线索摸排、问题整改、约谈通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扎实开展全市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工作,重点做好价监竞争守护行动。持续清理违规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增设不合理审批条件的隐性壁垒。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隐性壁垒,推动政府采购从内部控制提升到全面控制。持续清理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变相提高招标投标门槛的隐性壁垒,不断拓宽跨省远程异地评标范围,年内实现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标3次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开展科技创新保护和运用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提升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发展水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广西科技计划项目,整合创新资源要素,加强行业关键技术攻关。引导企业联合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重点产业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持续提高全市技术合同成交额。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办案水平。对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布局、纠纷应对、预警信息发布、商标恶意抢注防范、知识产权保护等提供海外维权援助服务,从人才培养、宣传培训、信息支撑等环节打造海外维权援助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扣市委产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行动,将营商环境融入抓项目、兴产业、促招商全过程。进一步破难题、促发展、办实事、解民忧,推动各项改革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优势,大力宣传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改革成效、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讲好贵港优化营商环境“好故事”,传播贵港优化营商环境“好声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融媒体中心,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统筹协调。利用政务服务体验官、营商环境监督“百人团”“桂商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营商环境问卷调查等渠道收集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充分发挥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响应处置工作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共性问题梳理,定期分析研判各类行业性、系统性问题,从制度、政策、规划、要素等方面提出系统性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不断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监督指导。用好第三方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大胆解“难”,着力治“痛”,及时破“堵”,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加强检查指导,定期开展县(市、区)、市直单位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鼓励县(市、区)结合区域产业发展情况开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自选动作”。加强破坏营商环境问题责任追究,强化“线索移送、办结回复、案例评选”等工作环节的沟通协调,持续推动躺平不作为、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整治。〔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督查和绩效办,市发展改革委、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单位: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