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不限 光伏发电 风力发电 储能 氢能 燃料电池 充换电 电力 能源互联网 电气 碳中和 煤炭 石油天然气 宏观能源 燃气 环保 新能源
文件类型:
不限 法规 通知公告 规划计划 规范性文件 监管文件 项目核准 标准定额 规章 行政许可 数据公布 安全通报 事故通报 政策解读 其他 政府工作报告 调价公告
发布时间:
不限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 所属地区:
    全国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 当前位置:能源政策库 > 电力

    发布机构 江苏省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24-04-23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电力市场 电力需求 可再生能源
    内容要点

    将市场化的需求响应作为负荷管理的前置手段和柔性措施,形成最大用电负荷 5%以上的需求响应能力,通过引导各类主体参与需求响应,主动移峰填谷,减小峰谷差,促进季节性保供等问题高效解决。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激励机制, 鼓励引导用户以填谷为目的主动提升负荷,更低成本、更环保地 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适应可再生能源的波动性,充分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正常消纳。

    关键数字

    需求响应实施补贴标准,削峰需求响应按竞价形成的可中断负荷度电单价给予补贴。遇到调控时间较长的情况,削峰需求响应一次调控时长在 4 小时以上,以通过竞价形成的可中断负荷电价(元/千瓦)给予补贴。可中断负荷最高限价15元/千瓦。填谷需求响应填谷负荷,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执行可再生能源消纳补贴。结合全省新能源出力和消纳情况,在每年的节假日期间,根据需求启动填谷需求响应。约定响应谷时段可再生能源消纳补贴为 0.6 元/千瓦时。

    关于征求《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3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电力用户主动开展需求响应削峰填谷,优化资源配置,根据《电力负荷管理办法》《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我省近年来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工作实际和市场化改革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1、信函。可将信函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鸿瑞大厦1号楼1606(邮编210036)省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并请在信封上标明“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传真。传真号:025-83390506。

    3、电子邮件。邮箱地址:jsscybgs@163.com。

    社会公众在提出意见建议时,请一并说明理由。本次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

    附件:

    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__(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pdf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4月23日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