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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苏省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24-04-23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电力市场 电力需求 可再生能源 |
内容要点 | 将市场化的需求响应作为负荷管理的前置手段和柔性措施,形成最大用电负荷 5%以上的需求响应能力,通过引导各类主体参与需求响应,主动移峰填谷,减小峰谷差,促进季节性保供等问题高效解决。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激励机制, 鼓励引导用户以填谷为目的主动提升负荷,更低成本、更环保地 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适应可再生能源的波动性,充分保障可再生能源的正常消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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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需求响应实施补贴标准,削峰需求响应按竞价形成的可中断负荷度电单价给予补贴。遇到调控时间较长的情况,削峰需求响应一次调控时长在 4 小时以上,以通过竞价形成的可中断负荷电价(元/千瓦)给予补贴。可中断负荷最高限价15元/千瓦。填谷需求响应填谷负荷,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执行可再生能源消纳补贴。结合全省新能源出力和消纳情况,在每年的节假日期间,根据需求启动填谷需求响应。约定响应谷时段可再生能源消纳补贴为 0.6 元/千瓦时。 |
发布日期:2024-04-23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引导电力用户主动开展需求响应削峰填谷,优化资源配置,根据《电力负荷管理办法》《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我省近年来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工作实际和市场化改革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研究起草了《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
1、信函。可将信函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鸿瑞大厦1号楼1606(邮编210036)省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并请在信封上标明“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传真。传真号:025-83390506。
3、电子邮件。邮箱地址:jsscybgs@163.com。
社会公众在提出意见建议时,请一并说明理由。本次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
附件:
关于《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pdf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