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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山东能源监管办 发布日期 2018-02-26
    文件类型 监管文件 标签 电力安全生产 电网企业 供电企业
    内容要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关键数字

    关于印发《2018年度山东省电力安全监管检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26 来源:山东能源监管办

    各电力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能源局、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规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我办制定了《2018年度山东省电力安全监管检查计划》,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计划做好相关工作。

    山东能源监管办

    2018年2月26日

    2018年度山东省电力安全监管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更好地履行电力安全监管职责,促进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经研究,特制定2018年度电力安全监管检查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方式

    (一)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将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检查重点内容,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

    (二)坚持集中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根据检查内容,采取集中组织的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提升监管检查效能。

    (三)推进落实安全属地责任。以建立电力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监管模式为重点,积极推进市、县两级电力安全监管属地责任落实,明确责任部门,对电力企业实行“网格化、实名制”管理,消除监管盲区。

    三、检查安排

    (一)基层企业、工程项目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专项监管

    1. 检查对象:基层发、供电企业、电力建设工程。

    2. 检查重点:电网、发电省公司安全管理穿透力、执行力情况,基层一线生产、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 检查方式:成立由监管人员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的检查组,随机抽取5至10家单位开展督查和现场检查。

    4. 时间安排:二季度

    (二)市、县属地电力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及责任落实专项监管

    1. 检查对象:市、县电力企业及在建电力工程项目

    2. 检查重点:通过检查企业,了解掌握市、县两级电力安全监管属地责任部门是否明确,监管职责是否履行。

    3. 检查方式:成立由监管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的检查组,随机抽取2至3地市开展现场检查。

    4. 时间安排:二、三季度

    (三)发电企业环保设施运行安全专项监管

    1. 检查对象:发电企业。

    2. 检查重点:发电厂环保设施健康状况、稳定运行情况、检修维护情况。

    3. 检查方式:成立由监管人员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的检查组,随机抽取5至10家单位开展督查和现场检查。

    4. 时间安排:三季度

    (四)重大活动保电检查

    1. 检查对象:电网、发电省公司;抽查基层发、供电企业。

    2. 检查重点:涉及保电工作的重要输电通道和重要厂站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设备隐患等工作落实情况;落实重要用户供电方案情况。

    3. 检查方式:成立由监管人员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的检查组,随机抽取5家单位开展督查和现场检查。

    4. 时间安排:二季度

    (五)迎峰度夏及防汛现场检查

    1. 检查对象:电网、发电省公司;抽查基层发、供电企业。

    2. 检查重点:电力省公司安全管理责任、电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电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迎峰度夏方案、准备工作开展情况,建立防汛抗旱组织机构及落实责任情况;电网主要输、变电设施和发电厂主机设备、电气设备的安全情况;新能源场站并网安全及网络安全情况。

    3. 检查方式:随机抽取10家单位,结合技术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督查和现场检查。

    4. 时间安排:二、三季度

    (六)冬季电力安全检查

    1. 检查对象:电网、发电省公司;抽查基层发、供电企业和电力施工项目。

    2. 检查重点:电力省公司安全管理责任、电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防范工作开展情况;电网企业负荷预测,运行方式安排,输变电设备运行管理及迎峰度冬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电企业发电设备和供热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防寒防冻措施落实,燃煤电厂输煤安全管理情况;施工项目安全主体责任和冬季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 检查方式:成立由监管人员和相关技术专家组成的检查组,随机抽取5至10家单位开展督查和现场检查。

    4. 时间安排:四季度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监管实效。主动发现问题,善于分析问题,查找具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对监督检查等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重大隐患,依法做出处理决定或整改要求,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或复查,认真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地方政府电力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电力安全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通报各地安委会及地方电力安全管理部门,共同抓好问题整改闭环,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做好我省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坚持依法行政,做到廉洁执法。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要求,做到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始终做到监督检查与教育相结合,坚持保障安全监管人员履职安全和人民群众利益高度统一,努力维护好安全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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