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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4-06-05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节能减排 新能源汽车 汽车消费补贴资金
    内容要点

    通知指出,按照《本市新一轮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3〕247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第七至十批共9578位消费者申请的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合计2681.84万元。按照《上海市进一步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沪环规〔2022〕9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3年第十一批、2024年第一批共419辆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合计1026.6万元。


    关键数字

    关于下达上海市2024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5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沪发改环资〔2024〕69号

    市商务委,市生态环境局:

    你们报来的资金使用计划申请函(沪商市场〔2024〕89号、沪环函〔2024〕41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将资金安排计划下达给你们,安排2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共计3708.44万元(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排计划

    1、按照《本市新一轮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沪商市场〔2023〕247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第七至十批共9578位消费者申请的老旧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合计2681.84万元。

    2、按照《上海市进一步鼓励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实施办法》(沪环规〔2022〕9号)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3年第十一批、2024年第一批共419辆国三柴油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合计1026.6万元。

    二、有关要求

    请根据上述资金安排计划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2024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三批).docx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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