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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2-05-30 |
文件类型 | 监管文件 | 标签 | 电力二次系统 电力企业 电网调度机构 电力安全生产 |
内容要点 | 电力企业及相关电力用户应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开展二次系统全过程技术监督工作。电力调度机构应加强调度管辖区域内电力企业及相关电力用户二次系统全过程技术监督工作的指导,定期统计和汇总分析电力企业及相关电力用户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有关问题和情况及时报送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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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与电网有配合关系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由调度机构负责管理。调度机构下达限额或定值,发电厂及相关电力用户按调度机构要求整定,并报调度机构审核和备案。 |
发布日期:2022-05-30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二次系统安 全管理若干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工作协调、提升工作效能,国家能源局对《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电监安全〔2011〕19号)进行修订,形成了《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grid@nea.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邮编100045,并在信封上注明“修订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2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