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不限 光伏发电 风力发电 储能 氢能 燃料电池 充换电 电力 能源互联网 电气 碳中和 煤炭 石油天然气 宏观能源 燃气 环保 新能源
文件类型:
不限 法规 通知公告 规划计划 规范性文件 监管文件 项目核准 标准定额 规章 行政许可 数据公布 安全通报 事故通报 政策解读 其他 政府工作报告 调价公告
发布时间:
不限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 所属地区:
    全国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 当前位置:能源政策库 > 环保

    发布机构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04-04-08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饮食服务 环保 污染防治
    内容要点

    《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三项中所称的“所在建筑物”,对于在规划部门明确为独立框架结构的裙房中开设的餐饮项目,“所在建筑物”就是指裙房本身。

    《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无规则排放”,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无组织排放”,内涵是一致的。


    关键数字

    关于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有关问题的复函

    发布日期:2004-04-08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沪环保法〔2004〕117号

    徐汇区环保局:

    你局《关于执行〈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请示》(徐环保〔2004〕10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三项中所称的“所在建筑物”,对于在规划部门明确为独立框架结构的裙房中开设的餐饮项目,“所在建筑物”就是指裙房本身。

    二、《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中“无规则排放”,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无组织排放”,内涵是一致的。

    特此函复。

    二OO四年四月七日

     

    抄送:有关区县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总队。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4年4月8日印发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