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专业的能源产业价值链服务平台
京ICP备14050515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京B2-20210837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9339号
Copyright 2005-2024 in-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发布机构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4-07-04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瓶装液化石油气 天然气产业 油气产业 |
内容要点 | 上海市调整居民瓶装液化石油气基准价的通知。 |
||
关键数字 | 自7月10日零点起,本市14.5kg包装规格居民瓶装液化石油气基准价为每瓶101元,其他包装规格基准价按每瓶实际容量折算。经营企业可在上浮不超过基准价20%范围内自主制定价格,下浮不限。 |
发布日期:2024-07-04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居民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完善我市居民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23〕1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液化石油气上游价格变动情况,自7月10日零点起,本市14.5kg包装规格居民瓶装液化石油气基准价为每瓶101元,其他包装规格基准价按每瓶实际容量折算。经营企业可在上浮不超过基准价20%范围内自主制定价格,下浮不限。
各经营企业应合法经营,严禁价格联盟、哄抬价格、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价格违法行为。
特此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