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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15-03-05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低碳 碳排放 低碳生活 清洁能源 |
内容要点 | 申报技术应具有显著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效果,或具有大规模推广应用前景,温室气体减排潜力大。适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至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知识产权明晰。全行业普及率已在50% 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在我国有一定应用实例,并有实际效果验证的证明材料。推荐技术要有良好的经济性及广阔的市场推广前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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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3-05 来源:西藏自治区发改委
藏发改办函〔2015〕69号
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及科研院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5〕339号)精神,为加快低碳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2020年我国控制温室气体行动目标的实现,国家发展改革委拟于近期开展《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二批)》的征集、筛选和评定工作。为做好我区《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二批)》的征集和初选工作,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国家通知要求(详见附件,附件下载邮箱地址:xzfagai@163.com,密码:1xzfagai,各单位请自行下载),做好本系统低碳技术目录征集工作,并将征集情况于3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处。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征集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第二批)的通知.pdf
联系人:罗永彬 联系电话:0891-6954807(兼传真)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