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不限 光伏发电 风力发电 储能 氢能 燃料电池 充换电 电力 能源互联网 电气 碳中和 煤炭 石油天然气 宏观能源 燃气 环保 新能源
文件类型:
不限 法规 通知公告 规划计划 规范性文件 监管文件 项目核准 标准定额 规章 行政许可 数据公布 安全通报 事故通报 政策解读 其他 政府工作报告 调价公告
发布时间:
不限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 所属地区:
    全国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 当前位置:能源政策库 > 燃气

    发布机构 湘潭市发改委 发布日期 2024-07-05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供气企业 天然气销售价格 燃气企业
    内容要点

    天然气市场进入淡季后,需求相对减少,价格有所下滑,达到了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根据《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619号)有关规定和各燃气经营企业天然气采购价格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启动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下调终端销售价格。

    关键数字

    湘潭县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4.629元/立方米下调至3.969元/立方米。

    湘乡市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4.855元/立方米下调至4.195元/立方米。

    关于启动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下调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05 来源:湘潭市发改委

    潭发改价调〔2024〕249号

    湘潭县、湘乡市发改局,湘潭县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湘乡光大燃气有限公司:

    天然气市场进入淡季后,需求相对减少,价格有所下滑,达到了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根据《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3〕619号)有关规定和各燃气经营企业天然气采购价格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启动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下调终端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联动额度

    湘潭县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4.629元/立方米下调至3.969元/立方米。

    湘乡市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由4.855元/立方米下调至4.195元/立方米。

    二、调价时间

    本次价格调整自2024年6月1日起执行。

    三、有关要求

    1.县市发改部门要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密切关注天然气市场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并督促当地燃气经营企业按时执行联动价格。

    2.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供需衔接,合理控制气源采购成本,严格执行联动最高限价,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