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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闵行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6-06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虚拟电厂 储能装备产业 清洁能源项目 |
内容要点 | 持续推进本区“光伏+”综合开发利用,全年完成4.8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建设任务。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积极推动虚拟电厂建设,引导工业用电大户和工商业用户参与负荷需求侧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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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持续推进本区“光伏+”综合开发利用,全年完成4.8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建设任务。 |
发布日期:2024-06-06 来源:闵行区人民政府
闵府办发〔2024〕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公司:
《闵行区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4年6月6日
闵行区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本区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结合本区实际,现将2024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目标
1.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2.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能耗同比下降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3.商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能效水平比上年同期有所提高;
4.完成4.8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建设任务;
5.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完成市级工作目标;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达到市级考核要求。
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综合管理
持续推进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编制完成2023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协助做好碳市场监管工作,鼓励企业和个人开展碳普惠实践。加强碳足迹相关认证制度宣传,服务企业开展碳足迹认证。
三、尽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持续推进本区“光伏+”综合开发利用,全年完成4.8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建设任务。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积极推动虚拟电厂建设,引导工业用电大户和工商业用户参与负荷需求侧响应。
四、持续推动节能降碳增效
开展年度节能降碳工作考核,做好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和年度目标制定。推动区内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采集上传。加强上海市闵行区建筑碳排放智慧监管平台的运行维护,启动140幢大型既有公共建筑分项计量安装工作,对分项计量联网申请实施监管。
五、深入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
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重点加快新能源及储能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完成年度工业节能目标,加强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监督管理。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零碳工厂创建。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及专项工程,推进实施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技改、自愿型清洁生产等项目。配合推动实施吴泾地区整体转型。
六、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
强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落实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不少于62.4万平方米,其中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5%以上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不少于16.8万平方米。年内落实超低能耗试点项目1个。全年实现我区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人均能耗下降1.2%。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商场、生态文明示范校、“无废细胞”等创建,推进酒店资源循环利用。
七、推动交通领域绿色低碳
构建低碳城市交通体系,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公交线路优化、慢行网络建设。推进交通装备低碳升级,推进城市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加快船舶岸电和充电桩建设。配合完成沪苏湖铁路项目年内建成通车。
八、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持续完善垃圾源头分类长效机制,推进投放点改造提升行动。推进全区建筑垃圾、河道底泥资源化处置,实现马桥、华漕再生资源化利用中心49万吨量产。推进废弃汽车治理工作。
九、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核心支撑作用
开展低碳前沿技术探索,支持和鼓励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开展低碳、新能源技术创新攻关。
十、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稳步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全年新增各类绿地80公顷,新增各类公园25座,新增立体绿化3万平方米。森林覆盖率保持在19%以上。
十一、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全民参与
组织好粮食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推进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积极开展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
十二、推进绿色低碳区域行动
推动七宝九星、虹桥前湾打造三星级绿色生态城区。开展低碳零碳示范创建工作,推动虹桥前湾片区、紫竹高新区、临港浦江国际科技城、莘庄工业区创建低碳发展实践区,推动闵行开发区创建零碳示范园区。
十三、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持续推进化肥减量,提高农民科学施肥水平,推进有机肥替代、测土配方肥等新技术应用。继续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实行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倍量替代。开展市重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查评估工作,严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新增量,强化主要污染物总量管理制度与环评和排污许可制度衔接。
十四、实施污染减排重点工程
推动锅炉和炉窑稳定排放达标。推进包装印刷行业VOCs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老旧设施改造。
十五、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按照“可监测、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将“十四五”总量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街镇。支持本区相关机构和企业积极开展双碳领域标准研究、参与双碳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定。加快研究制定新一轮工业企业节能降耗补贴资金使用办法,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十六、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执法
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双随机检查。通过在线监控、移动走航、通量监控等手段,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治理效果跟踪评估。全面推行固定污染源分级分类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环境执法正面清单;组织开展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中小锅炉、加油站和储油库、企业自备油品等专项执法检查,强化环境监管、监测与执法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