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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4-05-23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风电项目 风电下乡 风电乡村振兴工程 |
内容要点 | 宿松县2024风电乡村振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全县2022年集体经济经营收益20万元以下的27个村集体经济组织(简称“低收入村”),按照每个村500千瓦标准配置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周期要求2026年年底之前并网发电。建成后每个低收入村每年增收5万元及以上。 加分项:新能源产业业绩(5分)。申报企业在宿松投资新能源产业业绩。申报企业在宿松成立的子公司或合资公司(含股东单位)2023年完成产值1-2亿元,得2分;完成产值2-3亿元,得3分完成产值3亿元及以上,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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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按照每个村500千瓦标准配置乡村振兴风电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周期要求2026年年底之前并网发电。建成后每个低收入村每年增收5万元及以上。 |
发布日期:2024-05-23 来源: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