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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甘肃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23-12-27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标签 | 电力 电力中长期交易 燃煤发电 |
内容要点 | 发电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一)按照规则参与电力交易,签订和履行各类交易合同,按时完成电费结算; (二)获得公平的输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三)签订并执行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 (四)按照规定披露和报送有关信息,获得市场化交易和输配电服务等相关信息; (五)具备满足参与市场化交易要求的技术支持手段;(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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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2-27 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
甘监能市场〔2023〕161号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甘肃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各有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储能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