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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日期 | 2023-05-23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新能源项目 储能设施 绿电园区 |
内容要点 | 本次列为“绿电园区”试点的园区共计11个。目前各试点园区2023-2025年已报装新增产业负荷规模合计287.5万千瓦。 配套新能源项目组织工作。配套新能源、储能规模要求包括,“绿电园区”试点配套新能源项目根据新增产业项目的新增用电负荷确定配置规模,总量不得超过新增产业项目的新增用电负荷规模的2倍。对于2021-2022年配套新能源规模在负荷规模1倍以内的,按照不少于新能源规模10%、2小时配套建设储能设施,1倍到2倍部分按照不少于新能源规模15%、4小时配套建设储能设施,储能和新能源项目应同步投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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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本次列为“绿电园区”试点的园区共计11个。目前各试点园区2023-2025年已报装新增产业负荷规模合计287.5万千瓦。 |
发布日期:2023-05-23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