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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08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水污染防治 工业废水 污水治理 |
内容要点 | 黄港湿地生态区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总投资248401.12万元。其中,中央专项5400万元,区财政43001.12万元,自筹资金2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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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21-11-08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津环财函〔2021〕264号
天津滨海新区公共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0〕163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0〕85号)及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津财预指〔2021〕100号)、《关于分解中央财政2021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津财建一指〔2021〕54号)要求,我局经审核,现拨付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科目列2110302水体)至你单位,专项用于你单位承担的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请你单位按有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第三批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资金补助计划明细表
2021年11月8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财务处 阎程联系电话:87671556;市生态环境局水处 佟欣联系电话:87671527;)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滨海新区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