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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1-11-08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大气污染防治 水环境保护 土壤污染
    内容要点

    2021年第一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共计3335.8万元。其中,供热中心提升改造工程2025万元;天津聚能热力有限公司煤改燃项目425万元;天津天任车料有限公司喷涂废气(VOC)处理设施技术提升改造项目690万元;涂装车间VOCs治理设备改造项目31.2万元;VOCs废气治理设备升级改造项目27万元;VOCs设施低效升级改造项目112;天恒涂料有限公司VOCs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项目25.6万元。

    关键数字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拨付2021年天津市第一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8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津环财函〔2021〕267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0)年>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0〕163号)、市财政局《关于分解中央财政2021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津财建一指〔2021〕54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天津市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工作的函》(津环气函〔2021〕132号)文件要求,我局经审核,现拨付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明细见附件)至你单位,专项用于你单位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请你单位按有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第一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计划明细表

    2021年11月8日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财务处阎程联系电话:87671556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谢东东联系电话:87671522)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各区生态环境局。

    附件:直接-中央-2021年第一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计划明细表-1.12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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