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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1-07-02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环保专项资金 环境整治 大气治理 |
内容要点 | 经专家评审组对报名各银行在综合实力、工作方案等方面进行测评打分,最终选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作为我天津市环保专项资金管理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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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21-07-02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保证财政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局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五家银行作为天津市环保专项资金管理银行。经专家评审组对报名各银行在综合实力、工作方案等方面进行测评打分,最终选定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作为我市环保专项资金管理银行。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