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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1-06-01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土壤污染 土壤修复 土壤污染防治 |
内容要点 | 天津市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符合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请要求,拟申请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75.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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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21-06-01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财政部《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0〕10号)和2020年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要求,经审核,天津市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符合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申请要求,拟申请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875.15万元。
特此公示。
附件: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明细表(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