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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
文件类型 | 政策解读 | 标签 | 重污染天气 污染治理 环境保护 |
内容要点 | 一是管控重点发生了转变。随着工业企业应急响应机制的不断完善,以及移动源对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影响程度的增加,重污染应急减排的管控重点由工业企业生产工序管控向生产工序与移动源管控并重转变。为此,绩效分级重点行业中均增加了运输方式的管控要求,同时对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在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明确提出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的要求。 二是应对措施发生了转变。随着应急管控逐渐走向常态化,今年,国家对39个重点行业进行了绩效分级,其中涉及天津市的33个行业。对于申报评级的企业,不仅在应急期间落实差异化管控要求,对于非应急情况下,在分级指标中也进行了明确,确保企业常态化减排。 三是管控方式发生了转变。随着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的不断深入,管控方式由末端治理向工艺过程减排转变。在分级指标中增加了对装备水平的规定,通过引导鼓励企业改进工艺技术、强化过程控制、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在实现产业优化升级的同时,显著降低企业的污染排放总量和环境治理成本。为此,结合国家近期部署要求和天津市重污染应对工作需要,重新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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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将1100余家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重点外贸、整车配套企业,1200余家对环境影响小、吸纳劳动力较多的小微企业,以及900余个国家重大工程、地铁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一并纳入豁免范围。 |
发布日期:2020-11-30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一、自2013年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以来,我市逐年修订《应急预案》,那么为什么今年仍然要继续修订《应急预案》呢?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自2013年10月颁布以来,2014年至2019年逐年修订,为降低天津市重污染天气污染峰值、保护公众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随着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逐步深入,国家总体思路也不断细化完善。2020年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进一步明确了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的相关要求,可以概括为“3个转变”:
一是管控重点发生了转变。随着工业企业应急响应机制的不断完善,以及移动源对京津冀区域空气质量影响程度的增加,重污染应急减排的管控重点由工业企业生产工序管控向生产工序与移动源管控并重转变。为此,绩效分级重点行业中均增加了运输方式的管控要求,同时对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在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明确提出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的要求。
二是应对措施发生了转变。随着应急管控逐渐走向常态化,今年,国家对39个重点行业进行了绩效分级,其中涉及天津市的33个行业。对于申报评级的企业,不仅在应急期间落实差异化管控要求,对于非应急情况下,在分级指标中也进行了明确,确保企业常态化减排。
三是管控方式发生了转变。随着精准治污、科学治污的不断深入,管控方式由末端治理向工艺过程减排转变。在分级指标中增加了对装备水平的规定,通过引导鼓励企业改进工艺技术、强化过程控制、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在实现产业优化升级的同时,显著降低企业的污染排放总量和环境治理成本。为此,结合国家近期部署要求和天津市重污染应对工作需要,重新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今年的《应急预案》和去年的有哪些变化呢?
与去年的《应急预案》相比,今年新修订的《应急预案》,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调整:
一是完善水泥相关行业管控要求。按照《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和《技术指南》水泥行业的有关要求,将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等全部纳入绩效分级。为此,删除了原《应急预案》中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期间“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的管控措施。
二是将移动源应急管控要求落实到重点行业。按照《技术指南》要求,对我市涉及的33个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对重点用车企业或用车大户提出了机动车管控要求,替代现有《应急预案》中“橙色预警期间,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全天按车牌尾号单双号行驶”和“港口集疏运机动车进出港区全天按车牌尾号单双号行驶”措施。
三、今年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什么特点呢?
今年的修订工作,进一步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主要表现在三个“突出”:
一是突出工业企业精准减排。突出对污染排放较大、环保绩效水平低的企业进行管控,且聚焦在涉气生产工序的管控。今年天津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实施绩效分级的比例虽然由去年的24个(12个行业开展绩效分级)增加到33个,但实施绩效分级的比例由去年的50%提高到100%,基本实现了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全覆盖。通过绩效分级,对环保技术水平先进的企业,可以减少或免除应急减排措施,从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是突出移动源常态化管控。按照《技术指南》要求,对开展绩效分级的行业企业分级指标和应急管控措施中均增加了运输方式的管控要求。对于重点行业申报评级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分级指标中明确的运输监管要求,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在非预警期间,应达到分级指标的各项要求,预警期间,应按照《技术指南》要求,落实相应的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通过管控要求“前移”,可显著提升重污染应急期间移动源管控措施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突出保障类项目行业统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工业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可申请豁免,列入保障。为加强对保障项目审核,突出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今年起,对符合国家保障要求的企业工程拟纳入保障的,由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各区人民政府归口初审,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此次修订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工信、商务、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水务等部门,将1100余家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重点外贸、整车配套企业,1200余家对环境影响小、吸纳劳动力较多的小微企业,以及900余个国家重大工程、地铁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一并纳入豁免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