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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甘肃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22-08-25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甘肃电网 发电企业 电厂考核 |
内容要点 | 甘肃能源监管办同意按照《2022年6月份甘肃电网“两个细则”执行情况》进行结算,请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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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8-25 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报送的《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关于 2022年6月份甘肃电网“两个细则”执行情况的报告》(甘电司调度〔2022〕542号)收悉,现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北监能市场〔2018〕66号)规定,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5日至8日和2022年8月3日至8日,将《2022年6月份甘肃电网“两个细则”执行情况》(以下简称“执行情况”)通过甘肃调度信息披露系统(VPN平台)向市场主体进行公示,每次3个工作日。国网甘肃电力公司将市场主体提出的异议进行核实修订后,将“执行情况”报送甘肃能源监管办。
甘肃能源监管办对“执行情况”进行了复核,并于2022年8月11日至17日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经研究,同意按照《2022年6月份甘肃电网“两个细则”执行情况》(详见附件)进行结算,请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6月份甘肃电网“两个细则”执行情况(202282511252.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