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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3-12-26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标签 | 碳排放 碳减排 碳市场 |
内容要点 | 纳入企业 2023 年度配额实行免费分配,分两次发放。第一批次配额按照纳入企业 2022 年度履约排放量的 50%确定。第二批次配额待 2023 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结束后,根据核查结果,综合考虑第一批次配额发放量,多退少补进行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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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结合“十四五”天津市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要求和经济增长预期,确定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为0.74亿吨(包括纳入企业配额和政府储备配额)。 |
发布日期:2023-12-26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津环气候〔2023〕86号
各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深化我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充分发挥碳市场控制碳排放的积极作用,根据《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天津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