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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西省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
文件类型 | 规划计划 | 标签 | 新型储能产业 储能市场 储能项目 |
内容要点 | 积极引导新能源电站以自建、租赁或购买等形式配置储能,发挥新型储能“一站多用”的共享作用。 建立健全涵盖中长期交易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的新型储能交易体系。支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研究落实电网侧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支持煤电、水电等存量常规电源根据需求合理配建新型储能设施,提高系统整体运行灵活性和经济性。鼓励探索利用退役火电机组既有厂址和输变电设施,基于新能源开发条件和电网输送能力,建设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推进多能互补发展。 在负荷密集接入、大容量直流馈入、大规模新能源汇集、调峰调频困难、电压支撑能力不足的关键电网节点以及负荷中心、临时性负荷增加区域等输变电资源紧张地区合理布局新型储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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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到2025年、2030年,力争实现各设区市新型储能投产规模不少于新增新能源装机的15%、20%。到2035年,力争实现全省新型储能投产600万千瓦以上。 新建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容量不低于新能源装机规模的10%,储能时长不少于2小时。 |
发布日期:2024-01-09 来源:江西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