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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嵊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7-29 |
文件类型 | 政策解读 | 标签 | 燃气安全 燃气事故 燃气隐患排查 |
内容要点 | 通过制定三界镇燃气安全长效管理办法,强化燃气领域安全管理工作,构建三界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燃气事故发生,进一步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巩固提升枫桥式乡镇、平安三界等创建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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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29 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
一、制定目的
通过制定三界镇燃气安全长效管理办法,强化燃气领域安全管理工作,构建三界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燃气事故发生,进一步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巩固提升枫桥式乡镇、平安三界等创建成果。
二、制定依据
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近期国内燃气事故教训以及《关于印发嵊州市城市运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嵊城运安委办〔2023〕4号)、《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镇燃气领域风险隐患及相关底数排查工作的通知》(嵊政办〔2022〕17号)和《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嵊州市持续推进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嵊安委〔202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安排
自即日起,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依据《三界镇燃气安全长效管理办法》,细化具体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嵊州市城镇瓶装燃气隐患排查指导手册》,全面开展起底式、洗楼式排查整治,实行“一张清单检查、一套标准评判、一个流程闭环”,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完成一轮整治,并于每月28日前报送一次燃气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表,将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对存在燃气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由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立案处罚。立案后仍拒绝整改的,将移交三界派出所查处。
(二)工作保障
明确了各线办和站所庭的责任分工,根据工作实际,决定成立三界镇燃气安全长效管理专班,专班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城建、规划建设的分管领导担任,主持专班全面工作,各相关线办、站所庭、联村组负责人为专班成员,具体负责排查整治工作推动落实。
四、适用范围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范围内。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三界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75-8383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