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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4-03-04 |
文件类型 | 调价公告 | 标签 | 成品油零售价 成品油批发价 汽油 柴油 |
内容要点 | 北京市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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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4年3月4日24时起,每吨分别提高125元和120元;89号汽油由每升7.32元调整为7.42元,提高0.10元;92号汽油由每升7.82元调整为7.93元,提高0.11元;95号汽油由每升8.33元调整为8.44元,提高0.11元;0号柴油由每升7.54元调整为7.64元,提高0.10元。 |
发布日期:2024-03-04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4年3月4日24时起,每吨分别提高125元和120元;89号汽油由每升7.32元调整为7.42元,提高0.10元;92号汽油由每升7.82元调整为7.93元,提高0.11元;95号汽油由每升8.33元调整为8.44元,提高0.11元;0号柴油由每升7.54元调整为7.64元,提高0.10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消费者可通过1234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