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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洞头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4-07-29
    文件类型 规范性文件 标签 风电设备 光伏设备 光伏组件回收
    内容要点

    浙江温州洞头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洞头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指出,实施能源设备更新改造。推动老旧风电装机、光伏装机等升级改造。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每年完成投资1500万元以上。

    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和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推动企业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文件明确,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制约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等重大科学问题、共性关键技术,开展重大项目攻关,支持实施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攻关和改造,到2027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50项以上,安排财政科技经费支持2000万元以上。

    关键数字

    文件指出,实施能源设备更新改造。推动老旧风电装机、光伏装机等升级改造。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每年完成投资1500万元以上。

    文件明确,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制约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等重大科学问题、共性关键技术,开展重大项目攻关,支持实施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攻关和改造,到2027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50项以上,安排财政科技经费支持2000万元以上。


    关于印发《洞头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9 来源:洞头区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洞头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洞头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浙江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浙政发〔2024〕10号)和《温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举措》(温政发〔2024〕14号),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有效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海上花园高质量发展。

    ——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依靠市场提供多样化供给和服务,引导企业适当让利。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利用各项政策,推动惠企利民,激发最大乘数效应。

    ——坚持目标导向、重点突破。围绕既定目标,找准突破口和发力点,形成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示范带动效应。聚焦“绿色低碳、安全稳定、智能高效、民生改善”的领域,有计划有步骤推进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聚焦“需求迫切、拉动效应大、购置成本高”领域,积极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提升生活品质,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

    ——坚持标准牵引、科学利用。以省市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标准体系为牵引,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规模化发展。推动高性能、高效率、高质量新产品投用,实施各类废旧产品设备循环利用,做到“物尽其用”,构建绿色产业生态。

    ——坚持精准施策、落地见效。加强统筹谋划,明确目标任务,分领域分层级推进,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加大财力支持力度,吃透用好各项政策,综合运用各类金融工具。聚焦长期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产业基础、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开展科技攻关。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鼓励先进、淘汰落后。

    二、主要目标

    推动全区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领域设备更新,到2027年,全区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先进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4%、76%。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50%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超150辆。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省、市级标准12项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实施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企业在设计、生产、仓储和运营等环节的数字化改造,到2027年,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支持企业对装备、生产线、车间等进行智能化升级,到2027年,入库培育数字化车间1个。(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实施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石化、化工、建材、机械、非金属制品、海洋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每年新实施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5个以上。(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

    3.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到2027年,推动重点领域生产线(装置)能效全部达到基准水平以上,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50%。(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工艺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工艺设备。(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

    4.实施能源设备更新改造。推动老旧风电装机、光伏装机等升级改造。推动老旧变电设备和输电线路改造、电网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更新,每年完成投资15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国网洞头供电公司)

    5.实施环保设备更新改造。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实验室科研技术设备改造,推进生态环境监测领域设备更新和智能化改造,推动省控断面监测水站、省控城市空气监测站智能运维改造、设备更新。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推动锅炉等特种设备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6.实施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改造。加快报废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推动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报废更新或大修改造,到2027年,累计处理8台以上。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到2027年,新加装电梯5台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

    7.实施燃气老旧管道和设施设备改造。加快改造或迁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燃气厂站,到2027年,建成LPG储配站1座、完成15个小区燃气管道改造。(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8.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开展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等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对15个高层小区开展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到2027年,全区改造市政排水管网35公里以上、垃圾转运站1座。(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

    9.实施建筑节能改造。以建筑电气设施设备为重点,推动超出设备使用寿命、故障率高且无维修价值、能效水平低的空调、照明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以建筑设备、外围护结构等为重点,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7年,力争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4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10.实施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推动公交出租车新能源化,2024年更新新能源公交车6辆,2025年主城区城市公交车新能源化比例达到100%;每年新增和更新的出租车(含网约车)中新能源比例达到90%,到2027年,主城区出租车新能源化率保持在90%以上。加快推动老旧营运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淘汰,到2025年,淘汰国四老旧营运柴油货车18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港口作业机械3台。(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11.实施渔船设备报废更新。重点实施船龄20年以上渔船的报废更新,到2027年,力争建设数字化标准化现代化新型渔船25艘。全面推进船龄10年—20年渔船更新改造,到2027年,力争完成渔船北斗3代安装500艘以上,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52艘。持续加强海上综合执法装备更新。(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2.实施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到2027年,大中型拖拉机等主要农业生产作业装备更新率达到60%以上,淘汰农业机械5套。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发展,到2027年,累计建设提升大棚面积达到30亩以上。推进紫菜农事服务中心等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建设,到2027年,新建或改建省级、区域性现代化农事(机)服务中心1个。(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

    13.实施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提升。更新学科建设需要的先进设备,到2027年,力争专业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信息科学技术等建设。实施“午休躺睡”工程,2024年为全区中小学配备午休装备1400套。(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4.实施文旅设施设备提升。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等技术的应用,构建智慧出游新体验。推动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类设备更新,到2027年,提升仙叠岩、马岙潭等重点旅游景区核心竞争力。推动广播电视、广电网络等广电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融媒体中心、区旅发公司)

    15.实施医疗装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到2027年,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支持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等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累计完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16.实施卫生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防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公立医院病房改造,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到2027年,2—3人间病房比例超过80%,适度提高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的单人间病房比例。(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17.实施公共区域和道路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加快公共视频监控建设、联网,推进视频传输网络、视频存储、智能解析设备、智能交管算法及安全防护设备等安防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加速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卡口类、智能交通设施类配套设备更新改造。到2027年,实现城市新建改建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100%,智能化联网信号灯覆盖率90%以上,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求

    18.推动老旧汽车淘汰换新。支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活动。(责任单位:区经信局)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规定,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分局)

    19.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到2027年,全面注销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

    20.推动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实现家电年销售量持续增长。(责任单位:区经信局)试点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货承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1.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实施“厨卫换新”惠民工程。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积极引导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厨房、卫生间装修改造,积极推广装配化装修,支持装修企业为“厨卫换新”提供菜单式套餐,明确装修内容、质量标准、工期进度和让利内容,推出惠民产品和服务套餐,增强居民装修意愿,切实提升居住品质。(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持续推进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实现愿改尽改。(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22.建设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完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逐步构建废旧物资回收体系。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鼓励开展上门取车、网上回收和免费拖车等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3.加快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便利二手车交易登记,完善机动车登记服务体系。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风险。支持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等销售商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公安分局)

    24.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实施再制造。(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强化退役动力电池在储能等领域梯次利用,推进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

    25.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进报废汽车、退役光伏组件、废旧家电、废旧电池和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推动企业逐步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到2027年,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推动先进标准落地实施

    26.支持企事业自主或参与标准修订。对标国际先进水平,鼓励企事业单位自主或参与制修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碳排放核算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支持企业积极参与绿色制造、风力发电等资源循环利用国家标准制修订,推进材料和零部件易回收、易拆解、易再生、再制造等绿色设计标准实施。(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电子商务交易、绿色直播、文化旅游等领域相关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内国际衔接。(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文广旅体局)

    27.强化标准推广应用。积极履行标准落地实施和监督检查职责,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地方标准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标准实施评估。开展标准化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推广国家、行业、省、市级等先进标准,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做好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对照省市各领域政策方案,及省市各类专项资金,梳理形成区本级可承接的政策优惠清单,分领域向上争取。(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摸清各领域资金需求,适时研究出台区级财政政策保障方案。(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领域有关单位)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实施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持续推动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二)优化金融服务。引导银行机构推出“技改贷”“数字贷”“绿色贷”等专属产品,每年科技贷款、绿色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到2027年,力争累计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5亿元、科技企业贷款3亿元。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鼓励银行机构对小微商户小额收单等支付手续费给予优惠或减免,对重点商业街、农贸市场等消费场景开展“收款码”上门开通服务。(责任单位:洞头金融监管支局、区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三)加强要素保障。提升服务质效,落实落细各项税收支持政策,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开辟节能审查“绿色通道”,实施即报即受理,加快审查审批,全力保障项目用能需求;通过节能技术改造产生的节能量,可用于平衡新上项目用能需求。(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税务局)

    (四)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制约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等重大科学问题、共性关键技术,开展重大项目攻关,支持实施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攻关和改造,到2027年,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50项以上,安排财政科技经费支持200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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