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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苏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14-04-22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电力行业 电力企业 发电集团 |
内容要点 | 根据江苏省本地区降雨和台风特点,进一步完善防汛防台体系制度建设,落实防汛防台工作责任,开展隐患排查和自然地质灾害评估,制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应急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和应急物资的储备,扎实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强台风、强降雨以及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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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4-22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省电力公司,各发电集团江苏分(子)公司、华润、省国信、协鑫,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开展防汛抗旱检查工作的有关精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4〕275号),对开展2014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检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并根据本地区降雨和台风特点,进一步完善防汛防台体系制度建设,落实防汛防台工作责任,开展隐患排查和自然地质灾害评估,制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应急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和应急物资的储备,扎实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对强台风、强降雨以及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
请省电力公司、各发电集团江苏分(子)公司、华润、省国信、协鑫于5月15日前将检查总结报江苏能源监管办,其它电力企业于5月15日前直接上报。
江苏能源监管办将于近期对电力企业进行抽查,具体抽查单位和时间另行通知。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