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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2-12-29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国家能源局 电力安全 电力监管 |
内容要点 | 国家能源局对《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3〕5号)进行了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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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29 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能发安全规〔2022〕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大坝中心,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为强化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电力事故事件发生,国家能源局对《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电监安全〔2013〕5号)进行了修订,形成《电力安全隐患治理监督管理规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能源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