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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盐城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11-16 |
文件类型 | 规范性文件 | 标签 | 储能政策 新型储能 储能电站 |
内容要点 | 据全省沿海地区新型储能项目发展实施方案,统筹电力系统运行和新能源发展需求以及技术、土地、安全、并网等条件,制定独立共享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年度计划(不包括用户侧、电源侧储能),明确项目选址、建设规模,科学、合理、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构建“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滚动发展格局,促进新能源与新型储能协调发展,为加快构建全市新型电力系统提供有力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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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2024年6月底前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800MW; 到2025年,盐城全市独立共享储能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1.61GW; 到2027年,盐城全市独立共享储能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1.81GW。 |
发布日期:2023-11-16 来源:盐城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规范新型储能电站建设管理,促进新型储能有序、安全、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加强新型储能电站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