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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苏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17-08-01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电力 电力安全 电力企业 |
内容要点 | 通过深入开展电力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落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较大以上电力安全事故、电厂垮坝漫坝事故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事故,实现电力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双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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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请各电力企业按时报送有关材料:8月25日前报送大检查开展情况和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9月25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10月2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2017-08-01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省电力安委会及办公室成员单位,各电力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17〕22号)和《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发安电〔2017〕1号)要求,结合江苏电力行业实际,江苏能源监管办制定了《江苏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陈震宇 025-83115271 83235590(传真)
邮 箱:aqjsb@nea.gov.cn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