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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2-06-29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储能项目 电力保供 储能项目 |
内容要点 | 2022年备案新建“光伏+储能”保供项目,于2022年11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的,上网电量结算电价按每千瓦时0.353元执行,电力保供项目优先调度,支持“光伏+储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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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6-29 来源: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地(市)发展改革委、华中能源监管局,国网西藏电力公司、西藏电力交易中心: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研究,明确今冬明春电力保供新建“光伏+储能”项目上网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备案新建“光伏+储能”保供项目,于2022年11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的,上网电量结算电价按每千瓦时0.353元执行,电力保供项目优先调度,支持“光伏+储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