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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江苏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15-12-10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锦苏特高压直流 电力辅助服务 统调发电量 |
内容要点 | 根据辅助服务内容,考虑区外来电无功设备的配置和日常运行情况,锦苏跨省区辅助服务暂不参与有偿无功调节补偿费用的分摊。自动发电控制(AGC)、有偿调峰、自动电压控制(AVC)、旋转备用、热备用等五个项目按实际补偿费用合理分摊。 考虑区外来电送端电源组成和运行方式的复杂性,锦苏送江苏跨省区辅助服务补偿在补偿费用结算周期内,按照锦苏直流落地电量所对应的江苏电源上网电量占比为原则,合理分摊上述五项辅助服务的补偿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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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12-10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江苏省电力公司,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自2012年12月锦苏特高压直流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以来,为满足江苏电力供应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区外来电不断增加,对江苏发电运行的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影响越来越大,同时外来电无法按照江苏电网需求提供调差、调频等电力辅助服务。为调动江苏发电企业提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保证锦苏特高压直流正常运行,维护市场公平,促进辅助服务市场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积极推进跨省区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建设工作的通知》(国能综监管〔2014〕456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江苏能源监管办建立锦苏直流跨区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工作的复函》(国能综监管〔2015〕53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并商江苏省经信委等相关部门,决定开展锦苏直流跨区辅助服务补偿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锦苏直流跨区辅助服务费用分摊项目
根据辅助服务内容,考虑区外来电无功设备的配置和日常运行情况,锦苏跨省区辅助服务暂不参与有偿无功调节补偿费用的分摊。自动发电控制(AGC)、有偿调峰、自动电压控制(AVC)、旋转备用、热备用等五个项目按实际补偿费用合理分摊。
二、锦苏直流跨区辅助服务费用分摊原则
考虑区外来电送端电源组成和运行方式的复杂性,锦苏送江苏跨省区辅助服务补偿在补偿费用结算周期内,按照锦苏直流落地电量所对应的江苏电源上网电量占比为原则,合理分摊上述五项辅助服务的补偿费用。
三、锦苏直流跨区辅助服务费用计算及结算
锦苏直流跨区辅助服务补偿需要承担的分摊费用计算公式为:
式中, 为锦苏跨区送江苏项目需要承担的月度分项辅助服务分摊费用; 等于月度分项辅助服务总补偿费用; 为 锦苏跨区送江苏项目月度受端电量, 为当月全省统调发电量。
锦苏直流跨区有偿辅助服务结算费用等于前述五个有偿辅助服务分项分摊费用之和。
辅助服务分摊费用结算周期按江苏发电企业辅助服务规定执行,即采用月度核对,半年结算。在一个结算期内收取和支付费用总额平衡。
省内有关发电企业辅助服务月度补偿所需费用先扣除当月跨区补偿费用后,不足部分由省内发电厂按当月平均运行容量的比例分摊。
四、锦苏直流跨区辅助服务费用统计及报送
锦苏直流跨区辅助服务统计工作由江苏省电力公司负责,辅助服务调用和补偿统计结果以江苏省调提供的实时统计资料和电网调度机构的调度记录为依据。省电力公司按照江苏发电企业辅助服务补偿规定,在次月15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的统计结果通知各发电企业,并报国家电网公司进行核对确认。
江苏省电力公司按时将每月跨区补偿费用使用的具体明细清单、辅助服务补偿情况明细清单、补偿费用分摊情况、结算方案等情况报送江苏能源监管办和江苏省经信委,经我办和省经信委审核公示后,由江苏省电力公司与相关发电企业落实具体结算工作。
以上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试行。试点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办。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