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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3-09-11 |
文件类型 | 其他 | 标签 | 集中式光伏 光伏用地 新疆光伏用地政策 |
内容要点 | 项目临时用地面积为3928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临时便道,临时用地使用期限2023年9月6日至2025年9月6日。文件要求新疆达坂城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有关规定使用土地,在土地临时使用期限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在动工前一个月内,按照通过审查的土地复垦方案预存复垦资金36.26 万元,临时用地自期满之日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恢复士地原貌,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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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在土地临时使用期限内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在动工前一个月内,按照通过审查的土地复垦方案预存复垦资金36.26 万元,临时用地自期满之日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恢复士地原貌,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
发布日期:2023-09-11 来源: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