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专业的能源产业价值链服务平台
京ICP备14050515号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京B2-20210837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9339号
Copyright 2005-2024 in-e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发布机构 | 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3-11-06 |
文件类型 | 其他 | 标签 | 户用光伏 分布式光伏 光伏项目备案 |
内容要点 | 安徽省能源局11月3日召开户用分布式光伏备案专题视频会议,明确要求户用分布式光伏不得无故不备案、暂停备案,不得无依据限制市场准入。 产权属于农户的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农户有自主选择权,未经授权政府不能采取招标方式替农户选择建设服务方。不得以镇政府不出具申请文件为由,不办理备案事项。 妨碍户用分布式光伏市场开放已成为近期信访投诉的焦点领域之一,已引起国家层面的重视,个别地方已列入国务院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问题线索,各地要合理引导,不得擅自增加准入门槛,积极开放地支持户用分布式光伏发展。 |
||
关键数字 |
发布日期:2023-11-06 来源:无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