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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29 |
文件类型 | 法规 | 标签 | 电网安全 电网风险管控 发电企业 |
内容要点 | 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组织风险识别,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其他并网主体的业主单位应配合做好风险识别工作。风险识别应明确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查找风险原因、判明故障场景。并且,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定级,为电网风险的监视、控制和治理提供依据。 同时,电网安全风险监视应遵循分区分级的原则,跟踪风险的发展变化情况,动态识别电网安全风险。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其他并网主体的业主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风险控制措施的落实,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风险控制工作。 此外,电网安全风险治理应遵循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原则,从根本上防范化解电网安全风险。电网企业及其电力调度机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其他并网主体的业主单位应常态化开展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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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传真至010-81929607 ,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grid@nea.gov.cn。 |
发布日期:2024-07-29 来源:国家能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和安全生产形势变化,全面加强电网风险管控,有效防范电力安全事故,国家能源局组织对《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编制形成《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传真至010-81929607 ,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grid@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