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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4-07-25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光伏发电 源网荷储项目 多能互补项目 |
内容要点 | 本批次下达年度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共114个、999.298万千瓦,市场化并网项目共72个、714.965万千瓦(具体名单见附件)。还剩余年度指导计划规模的市,要抓紧组织项目申报,于8月底前完成申报。 冀北电网和河北南网保障性并网项目需分别按照20%、15%比例配置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并与风光项目同步投产,鼓励项目单位通过自建、共建或租赁等方式灵活配置新型储能,项目租赁储能容量期限等要求参照有关文件执行。市场化项目按照项目申报类型建设(多能互补、源网荷储或配置20%、4小时储能),其中多能互补项目并网前需落实煤电、燃气机组新增调峰能力并经电网公司确认,源网荷储项目可按照河北省发改委制定的源网荷储项目有关标准或配置20%、4小时储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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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本批次下达年度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共114个、999.298万千瓦,市场化并网项目共72个、714.965万千瓦(具体名单见附件)。还剩余年度指导计划规模的市,要抓紧组织项目申报,于8月底前完成申报。 |
发布日期:2024-07-25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冀发改能源[2024]102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张家口市能源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经组织各市申报、电网公司对接入和消纳条件确认及第三方咨询单位对基本要件审核,现对纳入全省2024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第一批项目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次下达年度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共114个、999.298万千瓦,市场化并网项目共72个、714.965万千瓦(具体名单见附件)。还剩余年度指导计划规模的市,要抓紧组织项目申报,于8月底前完成申报。
二、请各市能源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全容量建成并网。
三、冀北电网和河北南网保障性并网项目需分别按照20%、15%比例配置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并与风光项目同步投产,鼓励项目单位通过自建、共建或租赁等方式灵活配置新型储能,项目租赁储能容量期限等要求参照有关文件执行。市场化项目按照项目申报类型建设(多能互补、源网荷储或配置20%、4小时储能),其中多能互补项目并网前需落实煤电、燃气机组新增调峰能力并经电网公司确认,源网荷储项目可按照我委制定的源网荷储项目有关标准或配置20%、4小时储能建设。
四、为简化项目前期手续,推进项目规模化开发,同一投资主体、同一县域内的保障性和市场化并网项目可以作为一个项目办理用地、核准(备案)、电网接入等前期手续并合并实施,保障性和市场化项目并网时限不变。
五、请电网企业本着简化流程和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快办理接网手续,加快输变电工程建设,力争项目尽早并网;同时结合各市项目储备情况,积极谋划布局新的输变电工程,力争尽早具备并网条件。
六、项目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后将转入河北省能源发展智慧管理平台监管板块管理,新生成项目账号及初始密码将分发至各市。请有关市能源主管部门强化项目信息化管理,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更新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提高项目信息化管理水平。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