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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福建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10-11-12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水电站 电力监管 水电站大坝 |
内容要点 | 为加强水电站大坝(简称大坝)安全监督和管理,规范大坝除险与加固工作,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大坝的工程缺陷与隐患,经大坝安全定期检查、特种检查或者专项安全鉴定,分为一般工程缺陷与隐患和重大工程缺陷与隐患两类。 大坝的工程缺陷与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治理。一般工程缺陷与隐患治理项目由大坝主管单位按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补强加固处理。重大工程缺陷与隐患的除险、加固治理项目,应当进行专项设计、专项审查、专项施工和专项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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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11-12 来源:福建能源监管办
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了规范我省大、中型水电站大坝除险与加固工作,加强大坝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大、中型水电站大坝安全,现将国家电监会组织制定的《水电站大坝除险加固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