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分类:
不限 光伏发电 风力发电 储能 氢能 燃料电池 充换电 电力 能源互联网 电气 碳中和 煤炭 石油天然气 宏观能源 燃气 环保 新能源
文件类型:
不限 法规 通知公告 规划计划 规范性文件 监管文件 项目核准 标准定额 规章 行政许可 数据公布 安全通报 事故通报 政策解读 其他
发布时间:
不限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2017 2016 2015
  • 所属地区:
    全国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 当前位置:能源政策库 > 电力

    发布机构 福建能源监管办 发布日期 2012-07-17
    文件类型 监管文件 标签 供电企业 电力设施 电力工程
    内容要点

    《实施办法》充实了许可证后续监督管理,是进一步做好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各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将取得许可证作为施工企业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必备条件。各供电企业应建立健全用户工程报装管理制度,明确在用户受电工程管理的主要环节,严格履行查验义务,查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是否取得许可证,是否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备案或报告。

    《实施办法》自2012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


    关键数字

    福建电监办关于贯彻落实《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7 来源:福建能源监管办

    闽电监资管〔2012〕120号

    省电力有限公司,各发、供电企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为规范和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市场健康发展,国家电监会颁布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电监资质〔2012〕2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12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现就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办法》充实了许可证后续监督管理,是进一步做好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办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性,全面了解《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各电力企业应在各自营业窗口加强宣传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将取得许可证作为施工企业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必备条件。各供电企业应建立健全用户工程报装管理制度,明确在用户受电工程管理的主要环节,严格履行查验义务,查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是否取得许可证,是否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备案或报告。

    三、在我省境内承揽电力工程的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法人企业,应当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实施办法》的要求,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十日内取得我办出具的《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跨区作业报告证明》(以下简称《报告证明》)。

    四、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法人企业跨区作业报告采用一事一报制,持下列材料自工程开工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办资质中心报告。

    (一)《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跨区作业报告表》;

    (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正、副本;

    (三)营业执照;

    (四)所承接电力工程的施工合同;

    (五)与所承接电力工程等级、类别相符合的进网作业电工明细表及其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五、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法人企业凡在2012年8月1日前按照《福建电监办关于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分支机构管理的通知》(闽电监资管〔2011〕146号)取得《备案证明》的,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内等同《报告证明》,视同已向我办报告。

    六、省内、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分支机构,应当按照《实施办法》和《福建电监办关于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分支机构管理的通知》(闽电监资管〔2011〕146号)要求取得《备案证明》。取得《备案证明》的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分支机构,在《备案证明》有效期内视同已向我办报告,不需提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跨区作业报告表》。

    七、在我省境内承揽电力工程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责任事故的,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在发生之日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重大事项报告表》方式通报我办。

    八、我办将根据《实施办法》的要求,加大对各单位遵守许可证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结合电力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结合推动福建省电力承装修试专委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电力承装修试市场的自律行动公约》的落实,加强对电力企业工程招投标、项目发包、用户工程管理相关环节、企业资质条件及从事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借用资质、出借资质及违法违规转包、分包等行为,确保《实施办法》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