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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 2024-08-06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尖峰电价机制 峰谷分时电价 电力安全
    内容要点

    阶段性短暂性恢复执行尖峰电价,时间暂定8月7日~8月25日(尖峰时段20:30~22:30)。

    关键数字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短暂性恢复执行尖峰电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06 来源: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受持续晴热高温天气影响,我省日最高用电负荷常态化保持高位运行。为有效应对电力缺口,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机制作用,引导企业合理错避峰用电,保障全省电网安全运行,决定阶段性短暂性恢复执行尖峰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段性短暂性恢复执行尖峰电价,时间暂定8月7日~8月25日(尖峰时段20:30~22:30)。

    二、请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特别是做好重点企业的上门服务工作,确保工商业用户知晓政策,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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