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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
文件类型 | 政策解读 | 标签 | 燃气企业 燃气安全 安全生产 |
内容要点 | <p>本《办法》共7章23条,分别为总则、信用信息归集、信用等级评定、信用分类监管、信用信息管理、信用宣传和信用承诺、附则。</p> | ||
关键数字 | <p>明确《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p> |
发布日期:2023-09-28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燃气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印发之日起施行,现就相关内容进行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省燃气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燃气企业多、用户广,出台《办法》,对于规范燃气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我省燃气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对不同类别的企业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管措施,对经营规范、运行安全、诚实守信的燃气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对违法违规经营、发生燃气事故、信用等级低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增加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必究”,有利于促进燃气经营企业树牢安全意识、强化风险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7章23条,分别为总则、信用信息归集、信用等级评定、信用分类监管、信用信息管理、信用宣传和信用承诺、附则。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等。
第二章,信用信息归集。明确了信用信息归集的部门、范围和方式,归集范围包括燃气经营企业主体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信息和表彰奖励信息等。
第三章,信用等级评定。明确了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周期为1年,综合1年内企业失信行为发生次数和严重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将企业信用状况划为三级:A级、B级、C级。
第四章,信用分类监管。明确了对A、B、C三个等级的燃气经营企业分别实施相应的监管措施。
第五章,信用信息管理。明确了对燃气经营企业的信用信息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月底前在省、市级燃气管理部门网站公布,同时规定了燃气企业的救济渠道。
第六章,信用宣传和信用承诺。明确了燃气管理部门的信用宣传责任和燃气企业的信用承诺责任。
第七章,附则。明确《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相关文件
关于印发《河北省燃气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