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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发布日期 | 2023-08-25 |
文件类型 | 其他 | 标签 | |
内容要点 | <p>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我市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联动机制的通知》,自今年9月1日起,居民用气一档和二档标准分别上调0.19元/立方米和0.24元/立方米。</p> | ||
关键数字 | <p>经测算,居民用天然气涨价后,按照平均每户每月使用20立方米计算,用户每月多支出3.8元,全年多支出45.60元。</p> |
发布日期:2023-08-25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8月21日,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我市城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联动机制的通知》,自今年9月1日起,居民用气一档和二档标准分别上调0.19元/立方米和0.24元/立方米。
据了解,受国际国内天然气市场供需紧张影响,今年4月1日起,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浮15%。为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疏导上游气价上浮的矛盾,根据河南省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门站价格调整联动机制,经省发展改革委安排、市政府同意,此次对居民天然气价进行联动调整。
《通知》明确,调整后的居民用气价格具体为:居民用气一档销售价格每立方米2.81元,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生活用气优惠政策不变,价格相应调整;居民用气二档销售价格每立方米3.65元。同时,为做好兜底保障,对于低保用户每月用气量30立方米以下部分,仍按2.1元/立方米气价执行,超出部分执行居民用气一档气价。
《通知》要求,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按照销售价格执行,并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联动机制顺利实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好价格秩序。
经测算,居民用天然气涨价后,按照平均每户每月使用20立方米计算,用户每月多支出3.8元,全年多支出45.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