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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3-12-30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天然气需求 天然气采购价格 天然气供应 |
内容要点 | 南昌市(不含安义县、进贤县)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调整为4.43元/立方米(含税)。各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用户用气的实际情况,在上述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下浮,幅度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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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价格执行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如遇国家政策或上游供气价格发生变动,则仍按联动机制进行调整。 |
发布日期:2023-12-30 来源: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各燃气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优化我市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根据南昌市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要求,现将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南昌市(不含安义县、进贤县)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调整为4.43元/立方米(含税)。各燃气经营企业可根据用户用气的实际情况,在上述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下浮,幅度不限。
二、价格执行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如遇国家政策或上游供气价格发生变动,则仍按联动机制进行调整。
三、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用户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