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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旬邑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09-20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燃气安全 燃气管网 燃气整治 |
内容要点 |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卫生健康系统使用燃气风险隐患, 摸清管理底数,建立整治台账,加快隐患整改;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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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卫生健康系统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
发布日期:2023-09-20 来源:旬邑县人民政府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落实县安委会、市卫健委关于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城镇燃
气安全防范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旬邑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20日
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县安委会《旬邑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旬安委办发〔2023〕12号)和市卫健委《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咸卫发〔2023〕140号) 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听取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系统治理、全面整改,创新引领、科技赋能,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全省50条具体措施,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岗位工作责任,“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卫生健康系统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卫生健康系统使用燃气风险隐患,
摸清管理底数,建立整治台账,加快隐患整改;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卫生健康系统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排查整治范围
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各类气体燃料的病人和职工餐厅; 各单位管理的住宅区内的住户。
四、排查整治内容
(一) 深入排查整治使用“问题气”。排查整治采购燃气渠道,从未取得许可的燃气经营企业采购燃气,购买使用工业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和来历不明燃料的,应停止使用并立即整改。
(二)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对单位现使用的气瓶发现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使用年限或翻新等气瓶,发现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气瓶,“气液双相”气瓶要立即停止使用。
(三)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管网”。对室内燃气管道老化或带病运行、室外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是本单位问题要立即整改,是供气企业问题要立刻通知其整改。
(四) 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灶”等燃气具及配件。对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要立即整改。
(五) 深入排查整治擅自改装户内燃气设施问题。严禁在同一房间内使用两种及以上气源。
(六) 深入排查整治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问题。对燃气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未定期检验检测、检验报告弄虚作假、检测单位资质不合格要立即整改。
(七)深入排查整治单位自营餐饮、社会化餐饮、外租房餐饮“问题环境”。排查整治单位餐饮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的;排查整治单位餐饮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 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的,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的,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排查整治单位餐饮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要立即整改。
(八) 深入排查整治单位餐饮在人员密集场所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立即整改。
(九)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素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公益广告等宣传介质以及户外电子屏、广告屏等宣教资源,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报道。通过制作专题节目、编制事故警示短片等各类方法手段,广泛进行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燃气安全舆论氛围,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持之以恒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提升社会公众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
五、工作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9月至11月)
1.排查方式及内容。各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围绕重点任务,对包括自管家属区在内的所有区域,采取自查与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的方式,对餐饮、特种设备气瓶检验检测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摸清管理底数,对所列的重点问题和隐患等,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全覆盖“大起底”排查燃气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深入细致分析问题根源。
2.专题培训。各单位要组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人员、燃气督导检查人员、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大型设备燃气使用人员和餐饮燃气使用人员等,认真学习本方案及相关政策要求和标准规范,进一步规范燃气安全检查工作方法、标准等。
3.建立台账。各单位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一是建立管理台账,针对重点问题进行全面摸排,做到不落一环、不少一处。二是建立隐患台账,对医疗卫生机构自查和县级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明确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
4.隐患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消除隐患,确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要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对排查中无安全隐患的,也要做好登记,确保安全排查全覆盖。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 年6月)
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燃气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机制,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各单位开展“回头看”工作,紧盯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对发现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确保燃气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存量清零、增量动态清零。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起)
深入剖析单位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健全单位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各单位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安全素养,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工作专班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振宏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局长文明轩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应急妇幼股,文明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统筹协调专项行动,跟踪督办重点任务落实。各单位要成立卫生健康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及时协调解决本辖区内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整治中的重大事项。
(二)压实各级责任。各单位与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使命担当,根据任务分工和职责切实履行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提高燃气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坚决消除风险隐患。各医疗卫生机构是城镇燃气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燃气,对燃气报警装置是否完好、单位管理的家属院及出租门面房等安全隐患排查全覆盖,切实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人。
(三)全面排查整改。各单位要积极对接消防、燃气、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隐患排查,围绕重点整治对象和整治内容,要摸清底数,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清单扎实自查自改,要将燃气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有效统筹,实行闭环管理。对隐患单位敷衍应付,不认真整改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责。
(四) 广泛宣传培训。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常态化燃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播放燃气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逃生等消防常识宣传片。强化对燃气使用操作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每周四12时前向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周工作进度情况 ( 详见附件2),周报(动态) 周期为上周五至本周四,每月15日前报送本月工作进展情况。
(六) 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于 9月25日前报局应急妇幼股。
附件: 1.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城镇燃气整治工作专班.docx
2.各单位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周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