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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哈尔滨政府网 | 发布日期 | 2021-10-18 |
文件类型 | 政策解读 | 标签 | 采暖期 供热企业 供热监管 |
内容要点 | 应对寒流导致的气温骤降,确保城市居民室温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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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提前供热时间:本采暖期于10月16日供热(提前4天)。 |
发布日期:2021-10-18 来源:哈尔滨政府网
2021年10月14日,市政府印发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区2021-2022年度采暖期提前供热工作的通知》(哈政办规〔2021〕12号)。现《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通知》的目的
应对寒流导致的气温骤降,确保城市居民室温稳定。
二、制定《通知》的必要性
据市气象局预报,近期将有寒流到达我市,在10月16日左右我市会出现强降温天气,为保障居民居住舒适性,确保居民室温稳定,制定此《通知》。
三、《通知》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气温骤降引发的居民室温降低。
采取的措施:通过提前开栓供热、加强监管力度、开展检查工作,切实保障居民室温稳定。
四、制定《通知》的依据
依据市政府统一决策部署。
五、《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提前供热时间
本采暖期于10月16日供热(提前4天)。
(二)提前供热标准
各供热单位要按照供热期标准组织生产,提高供热服务水平,确保居民室温达标;控制二次网回水温度,确保二次网回水温度25℃以上。
(三)加强供热监管工作。
各区政府要监管供热企业全面落实提前供热有关要求,组织街道办事处对供热企业开展检查,并对供热企业提前供热的事实进行认定,为兑现激励补贴提供依据。
(四)给予激励补贴。按照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核定的标准对供热企业给予一定激励补贴。
六、《通知》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本《通知》由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读。联系人:邹志,联系电话:0451-87383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