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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福建能源监管办 | 发布日期 | 2015-01-19 |
文件类型 | 监管文件 | 标签 | 福建能源监管办 供电企业 电力供应 |
内容要点 | 为确保2016年春节期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根据国家能源局部署的人民群众用电满意专项监管工作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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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要加强12398与95598后台处理协调联动工作,及时发现处理春节期间电力供应保障和供电服务中的问题,及时抢修各类故障。 |
发布日期:2015-01-19 来源:福建能源监管办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供电企业:
春节是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的高峰期,保障春节期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确保2016年春节期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根据国家能源局部署的人民群众用电满意专项监管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保供电各项准备工作。
各级供电企业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进一步做好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等各项准备工作。福建能源监管办适时组织督查供电企业保供电准备工作落实情况。
二、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用电负荷分析、预测、预警工作。各级供电企业要充分利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做好重载配网线路、台区和农村用电负荷的摸底调查工作,开展高峰负荷预测,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三、加强电网安全巡视和配电网升级改造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各级供电企业要组织做好春节期间主、配网线路和设备的安全巡检和消缺工作,对近年来春节期间用电需求矛盾较为突出的地方,尤其是户均容量偏小、春节负荷突增的配电台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改造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春节期间居民生活用电安全可靠供应。同时,要加强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知识的宣传普及,防止因安全用电知识匮乏造成的人身及设备安全事故。
四、加强电力调度和供电服务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减少居民停电次数、时间和事件。各级供电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负荷调度,及时转移高峰负荷,避免局部线路和设备出现过载、损毁等情况。要加强12398与95598后台处理协调联动工作,及时发现处理春节期间电力供应保障和供电服务中的问题,及时抢修各类故障,最大限度减少居民停电次数、时间和事件。加强欠费停电工作计划安排,原则上不允许在春节前3天和春节期间对非恶意欠费的居民用户实施欠费停电。
五、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和及时准确公开。各级供电企业要严格执行节假日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对较大范围或者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居民停电事件(城市配网主干线、农村乡镇),要按照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向福建能源监管办报送有关即时信息。请国网福建省电力公司在2月1日前向福建能源监管办报送春节期间居民用电保障工作方案,并在节后1周内向福建能源监管办报送总结报告。
请各设区市级供电企业转发本通知至所属县级供电企业。
福建能源监管办值班电话:0591-87835030
值班传真:0591-87028934
微波传真:95712—8934
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