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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18-05-20
    文件类型 通知公告 标签 淮北华润燃气 天然气销售价格 用气企业
    内容要点

    降低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由于上游短输价格下调0.06元/立方米,经测算并研究决定,我市非居民用气价格下调0.09元/立方米,即由3.31元/立方米调整为3.22元/立方米。

    关键数字

    从2018年5月10日起执行。

    关于下调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0 来源: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濉溪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淮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各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下调省内部分天然气短输价格的通知》(皖价服〔2018〕6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降低我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降低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由于上游短输价格下调0.06元/立方米,经测算并研究决定,我市非居民用气价格下调0.09元/立方米,即由3.31元/立方米调整为3.22元/立方米。

    二、实行量价挂钩分档销售价格政策。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减轻用气大户成本压力,在调整后价格基础上,实行阶梯优惠量价挂钩政策,具体如下:

    年用气量在100万立方米(含)-300万立方米的部分,每立方米优惠不低于0.05元;

    年用气量在300万立方米(含)-500万立方米的部分,每立方米优惠不低于0.10元。

    年用气量在500万立方米(含)以上的部分,每立方米优惠不低于0.15元。

    三、望供气企业加强管理,多方筹集气源,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尽可能让利优惠用气企业。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管,确保调价政策顺利实施,严厉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四、从2018年5月10日起执行。

    201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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