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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18-05-20 |
文件类型 | 通知公告 | 标签 | 淮北华润燃气 天然气销售价格 用气企业 |
内容要点 | 降低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由于上游短输价格下调0.06元/立方米,经测算并研究决定,我市非居民用气价格下调0.09元/立方米,即由3.31元/立方米调整为3.22元/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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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从2018年5月10日起执行。 |
发布日期:2018-05-20 来源: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濉溪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淮北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各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下调省内部分天然气短输价格的通知》(皖价服〔2018〕60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降低我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降低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由于上游短输价格下调0.06元/立方米,经测算并研究决定,我市非居民用气价格下调0.09元/立方米,即由3.31元/立方米调整为3.22元/立方米。
二、实行量价挂钩分档销售价格政策。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气成本,减轻用气大户成本压力,在调整后价格基础上,实行阶梯优惠量价挂钩政策,具体如下:
年用气量在100万立方米(含)-300万立方米的部分,每立方米优惠不低于0.05元;
年用气量在300万立方米(含)-500万立方米的部分,每立方米优惠不低于0.10元。
年用气量在500万立方米(含)以上的部分,每立方米优惠不低于0.15元。
三、望供气企业加强管理,多方筹集气源,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尽可能让利优惠用气企业。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管,确保调价政策顺利实施,严厉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四、从2018年5月10日起执行。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