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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19-10-11 |
文件类型 | 项目核准 | 标签 | 加气站 LNG储罐 NG汽车 |
内容要点 | 本项目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具体位于G70福银高速固原服务区东区,占地面积370m2,总建筑面积205.35m2,设计为三级加气站,拟设箱式LNG加气橇1套,总投资为7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占总投资的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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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数字 |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
发布日期:2019-10-11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宁夏固华商新能源有限公司固原高速服务区加气站东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4-2688692 传真:0954-2688690
通讯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7-718号 邮编:7560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宁夏固华商新能源有限公司固原高速服务区加气站东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宁夏固华商新能源有限公司固原高速服务区加气站东站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
三、建设单位:宁夏固华商新能源有限公司固原高速服务区加气站东站
四、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告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六、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固原市原州区头营镇,具体位于G70福银高速固原服务区东区,占地面积370m2,总建筑面积205.35m2,设计为三级加气站,拟设箱式LNG加气橇1套,总投资为7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万元,占总投资的11.5%。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⑴废气
根据《固原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实施方案》,施工单位通过封闭施工现场、施工物料规范堆放、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篷盖密闭;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进行硬化;施工现场出入口要设置车辆清洗装置,禁止运输带泥土上路。同时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项目施工期较短,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有限,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NH3-N,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的产生量较小,且其产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项目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周边营业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营业房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尽量降低施工期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⑶噪声
施工时会产生设备噪声、机械噪声、车辆运行噪声等。产生噪声的随机性和无规律性,为无组织、不连续排放等特点,故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应禁止在12:00-14:00,22:00-6:00时段施工;在施工期应提前告知服务区内其他已建单位,本项目施工时段,做到文明施工,最大限度的争取其他已建单位的谅解。通过上述措施,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送往附近的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建筑垃圾应运送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运送建筑垃圾的车辆要加盖篷布,不得随意倾倒。
营运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
⑴废气
储罐正常工作压力下,本项目LNG储罐闪蒸气可存储于罐内,经BOG系统回收作为燃料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加气机配备的加气软管均设有拉断阀,用以防止加气汽车在加气时,因意外启动而拉断加气软管或拉倒加气机,造成LNG外泄。此外,加气嘴上配有自密封阀,可使加气操作既简便、又安全,同时能有效防止加气过程LNG外泄。工艺装置区设集中放散管,管口高出储罐且高出25.0m范围内的建筑物2.5m以上,距地面大于5.0m,均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天然气无毒,无味,相对空气的比重仅为0.5~0.6,排入大气后不会聚集,故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LNG加气站运营时,进出站区的车辆会排放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但由于车辆在站内行程较短,故排放量较少。进出LNG加气站的大多为LNG汽车,LNG为清洁能源,其燃烧后污染物产生量较少。
⑵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拟采用1座10m3的地埋式化粪池进行处理,定期由吸污车清运至固原市污水处理厂。
⑶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加气机、泵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和机动车辆进出产生的噪声,噪声值为60~72dB(A)。
建设单位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采取选择低噪音设备,安装时基础加装减振垫、营运期间维持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转等消声、隔声、减震措施,可综合降噪25dB(A),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在营运期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机动车辆进出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在车辆的入口处设置静止喧哗、禁鸣标志、安装减速带,采取绿化降噪措施,经过距离衰减,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轻微。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往附近的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置;LNG储罐清理或检修均委托有资质第三方进行,产生的废渣由该第三方公司统一回收,站区不贮存。